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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意介绍

北京美意风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坐落在朝阳区北苑路凯旋城,毗邻2008年奥运会主会场国家体育场和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是一家集私人形象管理和企业培训为一体的文化发展公司。

美意风尚为您打造高品味的形象设计,为您提供专享的贵宾式服务。当美意的大门被轻轻的推开,映入眼帘的是充满时代气息的美意LOGO,雅致舒适的VIP贵宾休息区,浅米色的格调弥漫着家的温馨,让您体验宾至如归的享受。专业的形象设计室,严格定制的诊断工具,不同风格的搭配服饰,瞬间激发您热切的期待,期待找到属于您自己独特的着装品味和审美品味,从此在人群中与众不同。

VIP主题沙龙会中,扣人心弦的时尚潮流大片、精彩绝伦的奢侈品内涵讲解、品味独特的红酒文化欣赏等,是不可错过的高端主题聚会,将内在和外在完美结合。

这里是寻找自己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居所,无论您是希望提升形象还是追寻更高层次的品味,或是不想再为形象费心费力,从此有个私人形象管家,都会在美意风尚寻找到答案。

温馨、尊贵,品味生活,品质人生,一切尽在美意风尚!

 

     

美意业务

 

 

 

 

 

 

 

 

 诚邀商业主题活动合作

 
 各项服务详情请咨询010—58236862/63 

 

美意团队

  美意风尚专业顾问均毕业于艺术类、服装类院校,并接受过形象管理规划专业培训,

并取得日本COLOR TOP 专业个人形象咨询顾问认证证书,具有丰富的时尚行业从业

经验,拥有一定专业度和品味的审美眼光。
         

           我们是一支充满朝气的年轻团队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院 凯旋城1号楼3单元101

联系电话:010-58236862

传       真:010-58236863

邮箱:meiyifengshang@hotmail.com

网址:http://www.me-fashion.com

美意风尚网络服务使用协议

一. 特别提示

1.北京美意风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Meiyi Fashion Culture Development Co., Ltd. )(以下称“美意风尚”)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程序。用户在进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美意风尚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用户登录成功后,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二.服务内容

1.美意风尚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美意风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博客、搜索、上传图片、电子邮件、发表新闻评论等。

2.用户理解,美意风尚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美意风尚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美意风尚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用户理解,美意风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美意风尚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美意风尚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3.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新浪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3.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3如用户注册的免费网络服务的帐号在任何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美意风尚有权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

四.使用规则

1.用户在使用美意风尚网络服务时,必须向美意风尚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2.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美意风尚。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美意风尚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于用户通过美意风尚网络服务上传到美意风尚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美意风尚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4.用户在使用美意风尚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4 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美意风尚网络服务侵犯美意风尚的商业利益,包括并不限于发布非经美意风尚许可的商业广告;

  4.5 不得利用美意风尚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6 不得利用美意风尚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4.7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肖像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4.8 不得利用美意风尚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美意风尚的行为;

  五.免责声明

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北京美意风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美意风尚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2.美意风尚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3.美意风尚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美意风尚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美意风尚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美意风尚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美意风尚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5.用户同意,对于美意风尚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美意风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1 美意风尚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5.2 美意风尚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六.知识产权

1.美意风尚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和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美意风尚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2.美意风尚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象、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

七.违约赔偿

1.如因美意风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美意风尚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2.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美意风尚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美意风尚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八.协议修改

1.美意风尚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美意风尚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美意风尚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美意风尚也可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2.如果不同意美意风尚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美意风尚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九.法律管辖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美意风尚法律管辖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版权所有 北京美意风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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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点-19点
其余时间请拨打:
13311552190